港、澳、华侨、外籍适龄儿童就学须知
一、就学条件和报名时间
港、澳、华侨、外籍适龄儿童因家长在海沧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(母)在海沧区生活要求就学的,可以申请就读我区中小学。一年级预约登记时间为7月5至11日,家长可登陆“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网站”(网址:www.xmhcedu.gov.cn)进行预约登记。现场确认缴交材料及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2日-3日。其他年级报名登记时间详见各校招生简章。
二、提交资料
1.适龄儿童家长在海沧区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(如在厦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)。
2.港、澳、华侨——提供市外侨办的介绍信。办公地址: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二楼侨政处,联系电话:2381915。
外籍——提供市外侨办的介绍信。办公地址: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二楼侨政处,联系电话:2381936。
3.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4.厦门市公安部门(暂住地派出所)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本市居住证明(如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)原件及复印件。
5.非一年级新生应提供学籍材料。
6.填写《境外学生就读申请表》。
以上证件、材料备齐,再至市教育局基教处核验,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学校就读。
三、办理时间:每年七、八月份办理。
台湾学生就学须知
一、就学条件和报名时间
持有台湾居民《来往大陆通行证》的台胞子女因家长在海沧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(母)在厦生活要求就学,可以申请就读我区中小学。一年级预约登记时间为7月5至11日,家长可登陆“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网站”(网址:www.xmhcedu.gov.cn)进行预约登记。现场确认缴交材料及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2日-3日。其他年级报名登记时间详见各校招生简章。
二、提交资料
1.适龄儿童家长在海沧区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。
2.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身份证或台湾居民《来往大陆通行证》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3.厦门市公安部门(暂住地派出所)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本市居住证明(如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)原件及复印件。
4.非一年级新生应提供原学校学籍材料。
5.填写《台湾学生就学申请表》(一式四份)。在表中写明申请就读理由,由市台办在申请表中签署身份确认意见并盖章。(市台办办公地址: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厅8号窗口,联系电话:7703746)
以上证件、材料备齐,再至市教育局基教处核验,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学校就读。
三、办理时间:每年七、八月份办理。
海沧区教育局
2015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