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沧区教育局关于暂住证明办理的通知

关于2014年小学秋季招生暂住证明办理的通知

[作者:海沧区教育局  |  发布时间:2014-05-08 11:30  |  点击数:389]

接厦门市公安局通知,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厦府〔201465号)和厦门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(暂行)的通知》(厦教综〔20144号)文件精神为做好随迁子女父(母)在厦暂住年限出具证明的工作,现将海沧区暂住证明办理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办理流程 :申请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公安机关查询窗口,窗口工作人员输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即可打印生成查询表,再盖上查询章交给申请人即可。如父母双方均有办理暂住证的,为满足积分条件,请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,同时办理双方的暂住证明。

二、   办理地点:海沧区政府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二楼(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)1718号窗口或暂住地所在派出所

三、   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 900-1200、下午1415-1715

75-7日现场报名时才需要家长提交材料,家长可在网上预报名后,再进行相关材料的准备。

说明:请已经在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暂住年限证明的家长注意,不必再到区政府副楼盖章确认。在7月份提交报名材料审核时,区教育局将协调各小学,认定在上述机构打印的证明,均为有效暂住证明。